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饞是一枝花
禪是一枝花,饞亦是一枝花。
《饞是一枝花》共分五輯。
故鄉(xiāng)吃不盡:起點。解讀生命中最初的味蕾密碼,一起潛入回不去的童年。
美味在路上:旅途。或孑孓獨行,或呼朋喚友,看風景,飲美酒,但有青春作伴,快意與豪情不散。
101場飯局:盛宴。曲會終,人已散,那些有趣的朋友和溫暖的情誼總會眼前浮現。
孤獨美食家:品味。美食家都是孤獨的,他們的舌頭太敏感,他們的胃太超前。
吃貨的哲學:思考。一食一餐皆有感悟,人生的所有道理都藏在飯里。
一個人的人生是從吃開始的。正常情況下,他也將在吃過最后一餐之后離世。不管對飲食趣味深淺,胃口大小,每個人都不能擺脫他是吃貨的身份。對吃的追求不息,則生命不止。正如一位朋友所說:“人都會回到想吃的地方”!该恳粋人都終能落腳于想吃的地方。愿這本書帶給你會心的笑,和深深共鳴。
人生怕無味,無味則寡歡,如果窮其一生沒有找到自己足以“任性”的東西,那就太悲哀了。 所以我說《饞是一枝花》,這書的標題大有禪意。“饞”就是沖動,就是饑渴,就是“我TM太想干這件事兒了,誰也不能阻止我”的任性。人生有了足夠的“饞”勁兒,才可能活得夠好,夠妙,夠“解饞”,才過癮,才不枉此生。 吃貫穿我們人生的始終。紀伯倫曾借先知之口告誡世人:既然你們必須殺生為食,且從新生的動物口中,奪它的母乳來止渴,那就讓這事成一種敬拜。 我們既從食物中獲得溫飽,又從食物里獲得歡娛。食物安慰著我們的胃,也在安撫著我們的心!捌v不堪的人,失戀痛哭的人,意志消沉的人,滿腹牢騷的人,歡欣雀躍的人”
序言一
一個吃貨和他的人生旅程 朱映曉 我和菜饃君“認識”了很多年,卻并不“熟悉”——我斷斷續(xù)續(xù)地讀他的文字,感受著他越來越開闊的思想和越來越灑脫的筆調,卻不很清楚現實的世界里,他具體是如何生活著。大概知道他輾轉過數個城市,更換過不同的工作單位,當然也應該有過比較豐富曲折的感情經歷,卻沒有一個清晰的印象在指著他的人生軌跡——在讀到這本書稿之前。但現在我大概是看出點線索來了。那就是:吃。 吃,是出發(fā)。打開這部書稿,第一章(故鄉(xiāng)吃不盡)——撲面而來的,便是菜饃君對魯西南的童年與故鄉(xiāng)的回憶。野天野地里的各種偷吃:偷西瓜,偷水果,偷地瓜,偷南瓜,偷花生,偷毛豆,偷玉米。熊孩子們還想打獵,專找野兔和黃鼠狼。獵物肥,膽兒更肥,“專在小伙伴眼皮底下亂晃悠,一副‘來啊,打我啊’的欠揍模樣”,根本不把他們放在眼里。在菜饃君寫來,那舉手可得的香椿、槐花、榆錢……這些現今人們都稀罕得不得了的“精品菜”固然是令人神往,然平常如豆腐、羊肉、茄子、蘿卜、梨、杏、柿子、核桃、紅棗……也是相當地有滋有味。更有那過年時蒸的“十幾二十屜”的饅頭,“四屜菜饃饃,三屜豆囤子,兩屜花糕”——讀來仿佛感覺到了那騰騰的蒸汽與麥香,那種豐足的喜悅(是的,童年時我們的精神是很容易知足的,許是因為那時代物質相對匱乏)。故鄉(xiāng)的吃食是一個人一生都不會忘記的。更何況它們在迅速經歷了工業(yè)化和城市化變遷之后,正漸遠去甚至消失? 吃,是旅途。這部書稿的第二章(美味在路上)和第三章(101場飯局)所展現的,有作者游走各處,盡嘗美味的經歷,更有呼朋喚友,推杯換盞,青春做伴的快意與豪情。作者與我們分享美食:西安、重慶、貴陽、成都、濟南、廈門、廣州、南京……的美食,尤其對現正混跡的帝都的美食(無論是烤鴨、豆汁、鹵煮火燒、爆肚等傳統(tǒng)名吃,還是各國料理、小資小清新食飲),都有極為細致生動的描述;也分享著他的人生:正是從這些文字中我知道了他上大學的城市,他的涉世初練之地,知道他“換過的工作單位,有八九十來個”,知道他既曾“心血來潮,一個人跑到大西南,四處游蕩”,亦曾組織過多達十幾人的“飯友團”,行樂盡歡。是的,從中我看到了一段繽紛多彩、五味雜陳的青春人生——生命旅途中最重要的一部分。 吃,是品味。這部書稿的第四章(孤獨美食家)和第五章(吃貨的哲學),是“吃”之文化談,也是“吃”的思想錄。各種關于吃的人物、八卦(好聽的說法是“掌故”),作者信手拈來,如數家珍,如魯迅大先生和蘇東坡的八卦,頗見“世事洞明皆學問,人情練達即文章”之境——顯然這二位是作者偏愛的人物,“因為愛,所以八卦”,對此我是不能認同更多。 我喜歡這部書。而我最喜歡的部分,當然是第一章,童年與故鄉(xiāng)的部分。我喜歡這樣充滿文學意境的描寫——北方的河與少年,“小英雄雨來”似的,雖然我是個南方長大的人可還是覺得無比親切: ……河水漲起來,河面異常開闊,那時候水清,清得幾乎可以看到河底,水草在陽光的照射下異常碧綠清透,隨著河水輕輕搖擺。 兩岸的蘆葦蕩,綠油油往上冒,直到沒了人頭,風一吹,簌簌聲沒完沒了,里面不時傳來尖厲或悠長的鳥鳴。 光屁股的小孩子,排著隊挨個兒站在橋上往水里跳,一個個猛子扎下去,‘撲通撲通’,跟下餃子似的,濺起一簇簇大水花,人卻消失得無影無蹤。直到幾分鐘后,才見從遠處露出頭,大口喘著粗氣,有人手里還舉著一條魚。 一個人的人生是從吃開始的。正常情況下,他也將在吃過最后一餐之后離世。不管對飲食趣味深或淺、胃口大或小,每個人都不能擺脫他是吃貨的身份。對吃的追求不息,則生命不止。正如一位朋友所說,“人都會回到想吃的地方”。愿每一個人都終能落腳于想吃的地方。愿這本書帶給你會心的笑,和深深共鳴。 序言二 任性的“饞”意 流馬 我和菜饃兄都來自廣義的魯西南地區(qū),提起家鄉(xiāng)美食,會有許多共同記憶,比如那些野菜,那些瓜果,但也會稍有區(qū)別。畢竟“十里不同鄉(xiāng),百里不同俗”,就算是一樣食物,吃法和感受也會不同,更別說他所談及的食物和做法,在我的故鄉(xiāng)有的根本就沒有。 就說這羊湯,魯西南盛產小尾寒羊,肉質鮮美,是非常好的美食,但在我的家鄉(xiāng),只見人們放羊養(yǎng)羊,卻并沒有見人吃羊。在我們當地,羊只是一種經濟性養(yǎng)殖,主要用來賣錢的,似乎并沒有吃羊肉的傳統(tǒng),就算縣城里的穆斯林同胞,亦不以羊湯為美,羊肉在他們手里,自有更好的做法。我是后來到了省城讀書,才有機會一嘗羊湯的鮮好。 但這種回憶上的分歧并不能傷害彼此的記憶,反而更加激活沉睡在舌尖上的味蕾,想起更多我們以為已經忘記的關于故鄉(xiāng)的種種細節(jié)。 味覺的記憶最持久,也最入心。菜饃兄把對美食的領受,當成人生的成長和修行,從故鄉(xiāng)到異鄉(xiāng),從鄉(xiāng)村到城市,從年少到年壯,寓感物于人生,別有一番新意,也別有一番滋味。我同意食物是鄉(xiāng)愁的載體,也同意美食是旅行的重要目的之一。去一個地方,而不吃當地食物,就不會與那個地方產生真正的連接,這不僅僅是味覺的連接,更是情感上的溝通。如果你對一個地方的美食贊不絕口,就會對那個地方倍加鐘愛,如果你吃不慣一個地方的食物,那自然也就不會喜歡那里。旅行最最不幸是沒有找到對胃口的食物,而反過來則是最最大的幸運,即便是一個再普通不過的地方,哪怕中途休憩的無名驛站,一碗陽春面或許都會在你的舌尖留下無法泯滅的記憶。 菜饃同學比我來早來帝都多年,還在博客時代,就經?此麑懙鄱几鞣N吃食,心想等我到帝都,一定要讓他帶我挨個兒吃個遍才夠朋友。然事實并非如此,單就他屢屢向我提及的地道單縣羊湯,一次都沒有成行過,到寫這篇文章為止,那仍舊只是一個傳說。 不過這也不能全怪菜饃。相比起他對美食的狂熱追求,為一碗地道羊湯不惜穿越一座城市,為一桌好菜可以訂上飛機票說走就走,我可能對吃就太沒有執(zhí)念了,否則就算菜饃不帶我去,我自己也一定可以按圖索驥摸得到門面。 古人說食色性也,愛好美食和愛好美色一樣是人類的天性,實際上人和人又有萬般不同,這里面不僅有“愛”的對象的不同,“愛”的程度的深淺,甚至有“有感”與“無感”的區(qū)分。撇開“食色”二字不談,不論什么愛好,什么興趣,最怕“任性”二字,而我是獨缺的,這也是我羨慕甚至嫉妒菜饃同學的地方。 人生最怕無味,無味則寡歡,如果窮其一生沒有找到自己足以“任性”的東西,那就太悲哀了。 所以我說《饞是一枝花》,這書的標題大有禪意!梆挕本褪菦_動,就是饑渴,就是“我TM太想干這件事兒了,誰也不能阻止我”的任性。人生有了足夠的“饞”勁兒,才可能活得夠好,夠妙,夠“解饞”,才過癮,才不枉此生。 后記 饞人的心是相通的 菜饃雙全 在遙遠的紙媒時代,做過兩年美食編輯。我算徹頭徹尾的吃貨,但并不喜歡這職業(yè),雖省了不少飯錢,也落下后遺癥:體重劇增,血壓陡升,舌頭變得麻木遲鈍,對一切食物都提不起興趣,典型工傷是也。 那兩年,我得出的最沉痛的人生經驗是,下館子務必自費——不用考慮怎么寫,不用等攝影師拍照,不用帶著完成任務的心情去吃。所以堅決地離開了這一行。 ——作為一名虔誠的吃貨,絕不能讓職業(yè)毀掉愛好。 吃貫穿我們人生的始終。紀伯倫曾借先知之口告誡世人:既然你們必須殺生為食,且從新生的動物口中,奪它的母乳來止渴,那就讓這事成一種敬拜。 ——這本書便是我對食物的敬拜,對食物的感恩。 我們既從食物中獲得溫飽,又從食物里獲得歡娛。食物安慰著我們的胃,也在安撫著我們的心!捌v不堪的人,失戀痛哭的人,意志消沉的人,滿腹牢騷的人,歡欣雀躍的人”(《深夜食堂》語),都可以從食物中得到溫暖和治愈。 ——沒有什么是一頓美食解決不了的。 我懷戀一切美好的食物,一切美好的飯局,一切美好的人和事。這本書不只是食物的體驗筆記,它還講人與食物的關系。 人與人的關系不斷變化,人與食物的關系亦如此。我們曾經熱愛的,如今可能鄙夷;我們曾經討厭的,如今滿心歡喜。比如,參加工作前,我基本回避一切苦味的食材;工作后卻對苦情有獨鐘,喝苦茶,吃苦瓜,直至發(fā)自內心愛上它——苦是五味之一,是人生必備要素,又怎能回避過去。比如,先前嗜辣,無辣不歡;現在卻喜歡清淡。又比如,三十歲前喜歡下館子,呼朋喚友,嘯聚派對;三十歲以后,喜歡逛菜市場,鉆研菜譜,在家做飯。 唯一沒變的,仍然是個很饞的人——看見一切美味,仍然會口水欲滴。 魯迅先生曾對曹聚仁說:“我們都是馬二先生,吳敬梓寫馬二先生那么饞,吳敬梓自己一定很饞的。”魯迅眼尖,一眼看出吳敬梓是個吃貨——他自己亦有過之而無不及。 ——饞人的心是相通的。 在某種程度上言,“饞”是世界進步的動力,是文明助推器,老子從食物中得到啟示,得出“味無味,為無為”的哲語;蘇東坡每每聚會吃酒,總有靈感噴涌,寫下眾多千古名篇;愛食日料的喬布斯從日本文化中獲得靈感,將禪的理念引入到產品當中,使簡約極致成為蘋果的設計語言……這般例子不勝枚舉。 ——禪是一枝花,饞亦是一枝花。 最后,要感恩父母和家人,和他們吃過的每一頓飯,豐盛的,平淡的,都好。 感謝曾經一起吃飯的朋友,感謝那個曾經異常迷人的組織“飯友團”。 感謝向平為這本書付出的所有努力,提了許多寶貴意見。 感謝我最愛的作家之一朱映曉,于養(yǎng)娃的百忙中為本書做序,喜歡她那句“人都會回到想吃的地方”。 感謝杜麗,她讓我重新認識云南菜,認識我自己。
菜饃雙全
七零后,山東鄄城人,畢業(yè)于西北政法大學 好走路,好騎行,好咖啡與茶 好讀史,好美食,好八卦 好扯淡,好閑聊,好鮮衣怒馬 曾任《FUN!》雜志總編輯,中國網文化中國主編,蜜悅運營總監(jiān)等。 著有《先秦猛人錄》《閑說王府舊風流》《東坡傳》(待出版)等。
目 錄
序言一 一個吃貨和他的人生旅程 001 序言二 任性的“饞意” 004 輯一 故鄉(xiāng)吃不盡 偷吃 001 吃你豆腐 005 樹上有菜 008 誰的童年不“有機”? 011 喝了這碗羊湯,世界與我又何干 014 有魚萬事足 017 西瓜做的醬 020 每逢春節(jié)胖十斤 022 荊芥荊芥 025 紅蘿卜 & 白蘿卜 028 男不吃韭,女不吃藕 032 美味莫過茄子 035 將全世界都涼拌 038 天涼好個秋 041 大餅子星人 044 愛喝酒的山東人 047 輯二 美味在路上 胡辣一碗湯 049 人生好寂寞,幸虧有大排檔 053 此時不擼待何時 057 爽爽貴陽吃爽爽 060 火火火火鍋 064 邊吃邊走 067 超級炒雞 070 面霸 072 到起士林,陪袁世凱喝紅菜湯 076 酸菜豬肉燉粉條 078 川菜不辣 080 一個包子做了百年,味道還是這么鮮 083 冰冰涼,冰冰爽 085 吃了這碗黑山羊米線,冬天再也不冷了 088 去雙流,啃兔頭 091 日料吃的是個“鮮”字 094 輯三 101場飯局 下半夜,哪里食 097 有味兒 101 怎么就那么辣 104 有家餐廳特別黑 108 食蟹記 111 無泡饃,不人生 115 熱干面的干 118 雕刻了那么多時光 121 漫咖啡的漫、慢、曼 124 大大大大比薩 127 吃烤鴨,又香甜,又殘忍 129 且泡一壺茶 132 親情牌 135 愿上帝保佑愛吃鹵煮的男人 138 沒一起吃過飯,友誼如何經得起考驗 141 輯四 孤獨美食家 千利休:唯有以美而生之人,能以美而死 145 他大概是這世界上最會做菜的男人了 152 難以下咽的糖炒栗子 155 東坡不肉 159 不俗又不瘦,天天筍燒肉 163 一手香煙,一手甜點 165 走,跟大先生喝場民國下午茶 171 不來點小酒怎么行 174 誰和魯迅一起晚餐? 179 新光闊小姐被甜品和謠言毀掉的人生 183 馥芮白再文藝,不過是一杯咖啡 186 我的心是泛著沫的啤酒 189 輯五 吃貨的哲學 再沒有比下午茶更重要的事情了 193 如何把爆肚馮吃出老北京的悠閑勁兒 198 吃貨圣經 200 傻瓜,讓我們一起吃苦瓜 202 將人生全參透,再來喝這杯雞尾酒 205 食神是如何煉成的 207 英雄,讓我們一起啃個饅頭,談談人生 213 這世界上的許多真理,都掌握吃貨手里 216 最佳伴侶,原來是你 220 哎喲哎喲,要不要在一起 223 菜市場里有無限人生 226 鐵棍兒姑娘 今晚讓我們聊聊山藥 228 有一種流行病,叫米其林三星餐廳 231 “不涮肉的人是可恥的” 234 后記 饞人的心是相通的 241
偷 吃
農村娃兒幸福多,偷吃即是其中之一。 偷什么?有什么偷什么。 偷吃分季節(jié),春天冬天最無趣,地里沒瓜,樹上沒果,一幫小伙伴兒只好牽幾條狗,拿幾桿“獵槍”,四處尋找野兔和黃鼠狼。魯西南是一望無際的大平原,人口稠密,獵物稀少,唯野兔和黃鼠狼憑借強大的生育力而綿綿不絕。 打獵最好玩的,不在于打到什么獵物,而是和它們斗智斗勇的過程。 想想頗有點不可思議,那時候獵物膽兒真是肥,專在小伙伴眼皮底下亂晃悠,一副“來啊,打我啊”的欠揍模樣。 莫非欺負兄弟年紀小? 夏天來了,絕對歡樂季。村西有河,有蘆葦蕩,可以去游泳抓魚捉迷藏,不喜歡下水的,就跑到樹林里撒歡兒。最愜意的,莫過于偷吃到許多東西。 在學校,老師教育我們,向雷鋒叔叔學習,偷東西是壞人。美味當前,這教訓常失效。一群懵懂的小孩,道德感還沒那么強烈。 偷瓜最多,西瓜第一。 80年代,魯西南農村的地里,種了許多瓜,品種多到數不清,許多都叫不出名字,但每種都會做嘗試,不吃個遍決不罷休。尚記得最愛的是一種叫“九道銀”的甜瓜,瓜身上有九條白道,從蒂到根,把瓜分成均勻的九部分。 那時的西瓜也真是好。全都自然熟,有一種笨西瓜,生長周期高達四十余天,最小都要長到十幾斤,小孩子抱不動,便放在地上滾,滾至安全處,幾個人合抱著,找個小樹林分而食之。熟透的西瓜,拿巴掌用力一拍,“啪”一下就裂開了,流出鮮紅的汁水,捧起來就吃,太甜,甜到嘴巴和手都發(fā)黏。 想吃冰鎮(zhèn)西瓜,就要費點功夫。鄧云鄉(xiāng)先生在《云鄉(xiāng)話食》里說,舊時北京用轆轤現絞冰涼的井水浸瓜吃,“吃起來真是嚼冰咀雪,滿口既涼又甜!奔亦l(xiāng)雖無轆轤,但亦能體會到老先生所講的那種愜意。村里有水井,偷了瓜,汲一桶井水,把瓜放桶里,等涼透了與小伙伴們分食,清清爽爽冰冰涼涼那叫一個棒!后來,水井廢棄,開始使用人力壓水井,那水也涼,依舊可以冰西瓜,F在都是自來水,水溫不夠低,冰不出那個好吃的程度。 井水是最好的天然冰箱。 每每回憶童年,我都覺得又甜又沙,大概是西瓜偷多了吧。 一般的小塊瓜地,都是農民自種自吃,那種一大片一大片漫無邊際的,則屬于種瓜的專業(yè)戶。在地頭上,主人蓋個瓜棚,快成熟時全天守望,就是為防偷。 小伙伴淘氣,偏想要偷這種瓜地,有人看護才夠刺激。想想看,在看瓜人嚴密的看護下,我等還可以成功偷出,世界上還有什么事比這更有成就感? 偷西瓜是技術活,更是體力活,后來想,哪里是偷瓜,純粹是找刺激。 三四個孩子,選一個月黑風高夜,弓著腰,佝著背,慢步輕挪,躡手躡腳,生怕有個風吹草動,驚動瓜田主人。摸到個大的,就輕輕敲一下,聲音是“砰砰”的,熟了;“當當”的,還生。挑到熟的,直接摘下,小心翼翼地推著瓜滾動前行,滾到地邊的溝里,出了主人視線,偷瓜行動便大功告成。 早在偷瓜之前,小伙伴們已有周密籌劃,并達成一致意見:如被瓜主發(fā)現,撒丫子狂奔是最佳選擇,且?guī)兹私^不能往同一個方向跑,如此這般最多只能抓到一個。同時,又另設一道江湖規(guī)矩:被抓后,無論如何決不能供出同伙,誰供出別人誰就是叛徒,以后大家都不跟他玩兒。 以淘氣包們的機警和靈敏,并沒那么容易被抓,由此便常生自虐心:“怎么就抓不住我呢?抓住我到底會怎樣呢?” 常在江湖漂,哪能不挨刀。 不多久,就有個小伙伴被抓,這兄弟寧死不屈,擺出一副“打死我也不說”的革命戰(zhàn)士架勢,像英勇的劉胡蘭一般守住了秘密,任憑瓜主威逼利誘。人家告到學校,校長重新提審,哪想小伙伴堅決不當叛徒,找來家長竟也無濟于事。 事后,我們齊聲夸他:“你娃兒就是劉胡蘭,她死時十五歲了都,你現在只有十歲嘛!” 偷瓜只是“偷吃”中的一項,偷果子也讓人興奮。村里的果樹,都在各家的園子里,供自個兒吃,或是送鄰里親朋,不賣。其實是沒人買:家家都有果樹,賣給誰? 偷的果子,或梨,或杏,或桃,或李,成熟季總是漫長,小伙伴可沒有耐心等待,果子還未變色,味道還未變甜,就開始偷,不偷就覺得手欠。 偷果子比偷瓜容易,大多數人沒把果子當好東西,并不看管,趁著沒人,可以隨時下手。 還是晚上最好,小朋友們謀劃停當,便背個小書包,溜到果樹下面,像猴子一般迅疾地爬上去,左右開弓,一通亂摘,等小書包鼓脹起來,趕緊興奮地逃走。 村里的杏樹最多,我們的目標也以杏為主,熟透的杏兒吃起來香甜醇美,不熟的則滿口生酸。把熟透的吃光,不熟的青杏也不丟,而是找個角落存放起來,過上三五天自行變色,成熟,只是味道和剛摘下來的熟杏相去甚遠。更小的青杏丟進咸菜缸里,不長時間,就成了酸脆可口的腌菜。 村里的許多果樹都有數十年的歲數,枝繁葉茂,有些樹枝長得特別,絞在一起,生生搭出一片平地兒來,我們躺在那片平地兒上,邊耍,邊吃,邊聊,偶爾還睡個午覺,清風透過樹枝吹進來,甚是舒適,端的夏日清涼好去處。 到秋天,莊稼開始成熟,又可以偷地瓜,偷南瓜,偷花生,偷毛豆,偷玉米。 尋個偏僻的地兒,找?guī)讐K磚頭,搭個簡陋灶臺,支一口黑鐵鍋,添上水,將偷來的食物一股腦兒全放進鍋里,撿些干樹枝煮將起來。小伙伴們一邊看著熊熊火焰燃燒,一邊聞著食物的香氣流著口水,煮好,有人急不可待地將手伸進鍋里去拿,太熱,被燙得吱吱哇哇亂叫。 小伙伴們淘歸淘、偷歸偷,卻也講原則,不會專偷某家,這兒弄點,那兒弄點,沒人看出來自家丟了東西。另外,那時民風比現在淳樸太多,丟點東西也沒有人太在意。 現今的村子里,果樹已全被砍掉,野兔和黃鼠狼也不見影蹤,甚至村西的河里,再也沒有清澈的河水、光著屁股的孩子和成群結隊的魚了。 小時候,一直期盼著快快長大;長大了,卻總是偷偷地懷念過往。 小時候,物質那么貧乏,但吃過的每一種東西都鮮美可口記憶猶新;長大了,吃遍天南海北萬千美食,卻總是記不起它們的模樣,它們的滋味。 ——那些偷吃的時光,那般“又甜又沙”的童年,我確信,再也找不回來了。 誰和魯迅一起晚餐? 隨便翻翻魯迅的日記就知道,會友是魯迅日常生活中的重要內容之一。益友如良茶,絕不可缺,與君一席談,勝讀幾本書。 既是會友,聊到高興,又哪能不吃飯呢?吃飯的中間喝點小酒,酒上了頭,話也稠密,心情非常放松,氣氛特別熱鬧,閑聊或者深談,也才格外生動有趣,常常妙語連珠。 與魯迅一起晚餐,聽他暢談古今中外,點評時局或者人物,講個笑話或者故事,聞者皆以為大有收獲。 與魯迅吃晚飯,其實那根本不是吃飯——那系心靈的桑拿浴,思想的按摩器。 想和魯迅一起晚餐的人,真的是很不少。 但魯迅想要一起晚餐的人,怕是不很多,一則他對吃向來隨意,少搞正式的飯局;二則他向來珍惜時間,不大肯浪費時間去吃很久的飯。 因此,細看看,去上海之前,吃吃喝喝的事雖也常有,但大都是一幫光棍或者準光棍們的閑聊聚會而已,魯迅在北京組的最為正式的一個飯局,大約是全家搬進八道灣的第二年春天,特設家宴兩桌,邀請一幫朋友來家里吃飯,參加者有十五人之多。 而后去了上海,身處險境當中,不但要躲避敵人的追蹤,而且不能公開自己的住址;旧希斞冈谏虾5纳,除了經常出入內山書店之外,大都是深居簡出。相較于北京,魯迅在上海的飯局倒是多了起來,飯局差不多是他最常采用的社交活動方式。 魯迅和許廣平剛一到上海,他的飯局便正式開始了。 這邊廂剛剛放下行李,便由他過去的學生、當時在的北新書店老板李小峰做東,設了一局,邀請眾多朋友來歡迎這位大文豪。這頓在全家福飯店的宴請,開啟了魯迅飯局的全新篇章。 在這次飯局上,年輕貌美的王映霞因為是首次與這位文化界的偶像級人物吃飯,興奮不已,“都不知道說什么好了”。 飯桌上的魯迅,表現得十分紳士。如遇陌生人一起吃飯,總先為對方介紹身邊的愛人,“這是密絲許!边@一舉動令王映霞記憶深刻。魯迅對王映霞這位大美人,稱之為“密絲王”。 和魯迅經常吃飯的人,或者是老友,或者是故交,像郁達夫、林語堂;或者是他的學生及青年朋友,像李小峰、孫伏園、許欽文、葉紫等。因為彼此熟悉,氣氛總是融洽,也有在飯局上不歡而散的“例外”——比如和林語堂的決裂。 因為版稅的糾葛,魯迅和北新書局差點打上官司,由于郁達夫積極從中斡旋,才將此事化于無形,北新書局就此請客吃飯,亦有希望今后合作愉快的意思。席間,林語堂無意間提起張友松——正是此君的鼓勵,使魯迅決定和北新訴諸公堂。魯迅聽到了張友松的名字,以為林語堂是在責備自己,便從座位上站起來,大聲說:“我要聲明,我要聲明!”兩人因此而起爭辯,聲調也升高不少,弄得面紅耳赤,從此交惡。 一次小小的誤解,斷送掉兩人的友情,實在令人懊惱。但,這不是令魯迅唯一鬧心的飯局。 另有一次飯局,是因《譯文》雜志引起的。事情比較復雜,簡短截說。 生活書店請茅盾、鄭振鐸和魯迅三人吃飯,談《譯文》雜志的合作事宜,書店方面出席飯局的是鄒韜奮、畢云程、胡愈之、傅東華四人。這頓飯算是個工作餐,純粹為談《譯文》雜志的事,生活書店是該雜志的出版方,茅盾、鄭振鐸、魯迅三人為合作方。 生活書店單方面提出,要撤換黃源的《譯文》編輯職務。魯迅仗義,決定為這個小青年打抱不平,飯也不吃,直接閃人,讓書店方十分尷尬,也因此結下梁子。 魯迅后來的飯局上,多了兩個東北來的年輕人。 1934年12月17日,魯迅特別寫信給蕭紅蕭軍,邀請他們到梁園豫菜館吃飯,時間是兩天后的下午六時,怕他們記不住日子,又特意注明是星期三,并詳細交代了菜館的地址,廣西路三三二號。 信中還說,“另外還有幾個朋友,是可以隨便談天的”,明眼人一下子就能看出來,魯迅打算把二蕭介紹給自己的朋友。往俗里講唄,是邀請二蕭進入魯迅的社交圈。 二蕭接到邀約,心情自是激動,困頓于人生地疏的上海灘,無親無友,大文豪這般客氣邀請他們赴宴,當然有值得激動的理由。兩人接到邀請信后,急忙找出一份上海地圖,查找餐廳的位置;為顯得正式,蕭紅又特意為蕭軍置辦了一件像樣的衣服。 此次晚餐,一共有九人在座,除魯迅一家三口外,分別是茅盾、葉紫、聶紺弩和夫人周穎以及二蕭,而受邀的胡風和梅志夫妻缺席。缺席的原因,可能是沒有接到魯迅的邀請信。 酒菜上來之后,許廣平到門外轉了一圈,看沒有什么可疑的人,便回來向魯迅耳語幾句,然后魯迅便以主人的身份介紹各位客人。講到二蕭時,魯迅特地加上一句:“他們是新從東北來的! 這次飯局上,魯迅特別把葉紫介紹給二蕭,蕭軍的個性易強橫蠻干,只憑一股子熱情做事,這是魯迅所擔心的,因此他找葉紫來關照二蕭,就是想要尋個對蕭軍誘導和制約的人,后來,葉紫和蕭軍果然成為很好的朋友。 這頓飯吃得開心,談話也進行得愉快。 歸去的路上,二蕭彼此挽著胳膊,趁著這酒勁兒,竟一路小跑起來。 此后,魯迅與二蕭走動繁頻,吃飯的事自然也常有。及至更加熟悉之后,二蕭成為周府的常客,留飯也是自然事。 和魯迅吃頓飯尚不算太難,但要把魯迅請到家里來吃飯,卻是真正有難度的事了。 不過,魯迅還是會去相熟的朋友家里走動,吃飯亦不過是一個幌子,聊天敘舊談事情才是主旨,曹聚仁的夫人王春翠和胡風的夫人梅志都有關于請魯迅吃飯的記憶。 她們眼里的魯迅,有一個共同點,那便是和藹可親,對菜品和酒水并不在意,更喜歡高聲談笑,享受和朋友在一起的時光。 魯迅對于主人家里的女性,總表現出特別的尊重,或者夸她們的手藝,或者夸她們的個性。 魯迅去胡風家做客的那次,是全家人一起去的,細心打扮過,魯迅穿了深灰色的長衫,還戴了頂禮帽,許廣平著了旗袍,海嬰則穿了定做的童裝。 不但如此,魯迅還給主人家的孩子帶了三件禮物,想得可謂周到。 魯迅的個性,一般而言是內斂的,但在飯桌上,卻偶有例外。 有那么一次,魯迅和一群朋友吃晚飯,有幾個人喝多了,魯迅也不例外,他眼睜得很大,舉著拳頭喊:“還有誰要決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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