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說歐盟對旅客權益的保護一直處于領先地位,這是值得稱贊并應為各國立法效仿的。但從本文的論述可以看出,要制定一部完善的、明確的具有較強操作性的法律并非易事,即便有了完備的法律,還需采取靈活有效的措施以確保法律的有效執(zhí)行,否則法律還是法律,現(xiàn)實還是現(xiàn)實,達不到立法的目標。
一、專稿
最高人民法院海事海商審判綜述(2010年至2011年)
二、專論
G20峰會:全球金融治理的主導機制
2011年西方武裝沖突法研究前沿追蹤
“軟法”在北極法律規(guī)制中的形式與作用
《聯(lián)合國國際水道非航行使用法公約》的地位與前景研究
失衡的對話:國際法學與國際制度理論的發(fā)展
論人權條約監(jiān)督機制的趨同化
非全日制勞動者權益保護的域外立法經(jīng)驗及其啟示
論外幣判決中的貨幣選擇規(guī)則
論澳門對域外民商事判決的承認與執(zhí)行
論跨海牙誘拐公約的解釋為中心
GATT199境誘拐兒童中的監(jiān)護權——以4下的透明度規(guī)則研究——論GATTl994第10條第3款a項的適用
WTO體制下公共健康治理和商標保護沖突的評述——以澳大利亞煙草簡易包裝案為視角
三、實務專欄
中國內地法院《紐約公約》項下外國仲裁裁決司法審查之新近實踐述評
“領事婚姻登記”若干問題的實證研究——兼議《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有關規(guī)定
四、歐盟法專欄
歐盟合同沖突法的嬗變——從《羅馬公約》到《羅馬條例Ⅰ》
論歐盟航空旅客權利的保護及其對中國的啟示——從ECN02612004條例談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