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系“全國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教育綜合改革試點規(guī)劃教材?司法文明系列”,也是國家2011計劃司法文明協(xié)同創(chuàng)新前期成果。全書對司法學的主要內容:司法、司法權、司法原則、司法行為、司法程序、司法技術、司法功能、司法價值等進行了較為深入的思考和論述。
江國華,男,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系2009年度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研究”首席專家,武漢大學人文社會科學70后學者學術團隊建設服務型政府研究首席專家。2009年榮獲武漢大學第四屆尊師愛學我喜愛的十佳優(yōu)秀教師稱號。
第一章 司法與司法權
第一節(jié) “司法”詞義探源
一、西方司法詞源
二、中國司法詞源
第二節(jié) 近代“司法”的概念形成
一、西方“分權”語境下的司法
二、中國傳統(tǒng)司法的近代轉型
第三節(jié) 現(xiàn)代“司法”的意涵
一、多雛視角的大“司法”概念
二、當代中國語境中的“司法”概念
第四節(jié) 司法權
一、西方語境中的司法權
二、中國語境中的司法權
第二章 司法原則
第一節(jié) 司法公正原則
一、司法公正觀念的歷史考察
二、司法公正原則的具體內容
第二節(jié) 司法獨立原則
一、司法獨立原則的歷史演進
二、司法獨立的現(xiàn)代意涵
三、司法獨立原則的價值
第三節(jié) 司法法治原則
一、法治原則的歷史發(fā)展
二、司法法治原則的內涵
三、司法法治原則的意義
第三章 司法主體
第一節(jié) 司法主體之界定
一、理論定義
二、司法主體的特征
第二節(jié) 法院
一、西方國家法院制度
二、中國的法院制度
第三節(jié) 檢察院
一、西方國家檢察機關制度
二、中國的檢察機關
第四章 司法行為(一)
第一節(jié) 司法行為概說
一、“行為”與“法行為”
二、“司法行為”之意涵
三、中國憲法體制中的司法行為
第二節(jié) 司法行為的構成
一、主體要素
二、職權要素
三、目的要素
四、法律效果要素
第二節(jié) 司法行為模式
一、司法目的行為模式一一以抽象司法解釋為例
二、司法戲劇行為模式一一以司法審判為例
三、司法規(guī)范調節(jié)行為模式一一以司法監(jiān)督為例
四、司法交往行為模式一一以司法調解為例
第四節(jié) 司法行為的規(guī)制
一、層級監(jiān)督
二、司法考評
三、法院的檢察監(jiān)督
四、人大監(jiān)督
五、社會監(jiān)督
第五章 司法行為(二):法院行為
第一節(jié) 審判行為
一、審判行為界定
二、審判行為的特性
三、審判行為的功能
第二節(jié) 法院調解行為
一、法院調解行為的界定
二、法院調解行為的特征
三、法院調解行為的功能
四、法院調解行為的局限性
第三節(jié) 執(zhí)行行為
一、執(zhí)行行為的界定
二、執(zhí)行行為的特征
三、民事訴訟中的“執(zhí)行難”問題
第六章 司法行為(三):檢察行為
第一節(jié) 檢察偵查行為
一、檢察偵查行為的界定
二、檢察偵查行為的模式
三、檢察偵查行為的特征
第二節(jié) 批準和決定逮捕行為
一、“批準和決定逮捕行為”的界定
二、“批準和決定逮捕行為”之行為模式
三、“批準和決定逮捕行為”之特點
第三節(jié) 公訴行為
一、“公訴行為”的界定
二、公訴行為之特點
三、公訴行為之依據(jù)
第七章 司法程序
第一節(jié) 司法程序的構造
一、司法活動中的“程序”觀念
二、現(xiàn)代司法程序的學界觀點
三、現(xiàn)代司法程序之形式構成
四、現(xiàn)代司法程序之實質構成
第二節(jié) 司法程序的價值
一、司法程序的本體價值
二、司法程序的功能價值
第三節(jié) 現(xiàn)代司法的程序規(guī)制
一 一、程序自治對司法的規(guī)制
二、程序理性對司法的規(guī)制
三、程序自縛對司法的規(guī)制
第八章 司法技術
第一節(jié) 司法審判技術
一、司法技術之意涵
二、審判技術的特點
三、審判技術的內容
第二節(jié) 司法調解技術
一、調解概述
二、調解的原則與要求
三、調解的一般技巧
四、個案調解技巧
第三節(jié) 偵查與檢察技術
一、偵查技術
二、檢察技術
第四節(jié) 司法文書技術
一、司法文書制作的特點
二、司法文書的制作要求
三、司法文書的制作技巧
第九章 司法功能
第一節(jié) 司法功能的歷史分析
一、司法功能形態(tài)的演進
二、傳統(tǒng)社會的司法功能
三、現(xiàn)代社會的司法功能
第二節(jié) 司法功能的層級分析
一、第一層級司法功能一一定紛止爭
二、第二層級功能
三、第三層級功能一一人權保障
第三節(jié) 當代中國司法的功能定位
一、當代中國提升司法功能的必要性
二、我國司法功能定位的歷史流變
第十章 司法價值
第一節(jié) 司法的元價值
一、秩序
二、正義
三、法治
四、人權
第二節(jié) 中國當代司法價值觀的演變
一、政治司法價值觀:為階級斗爭沖鋒陷陣
二、經濟司法價值觀:為經濟建設保駕護航
三、社會司法價值觀:為社會穩(wěn)定排憂解難
四、走向衡平司法價值觀:為法治文明注譯導航
第三節(jié) 司法價值與司法效率
一、司法效率與效率意涵
二、司法價值與效率的對立
三、司法價值與效率的融合
第十一章 司法評價
第一節(jié) 司法評價概述
一、司法評價的概念與意涵
二、司法評價的功能與意義
三、司法評價的原則
第二節(jié) 司法評價的主體
一、司法評價主體概述
二、社會公眾作為司法評價主體
三、國家作為司法評價主體
四、法律職業(yè)人作為司法評價主體
第三節(jié) 司法評價的客體
一、法院的司法活動
二、檢察院的司法活動
三、公檢法三機關的協(xié)作與制衡
第四節(jié) 司法評價的標準
一、司法評價的社會標準
二、司法評價的政治標準
三、司法評價的法律標準
第五節(jié) 司法評價指標體系的建構
一、司法評價指標體系之意涵
二、司法評價指標體系的設計邏輯
三、司法評價指標體系之設置
《中國司法學》:
。ㄒ唬⿷騽⌒袨槟J
與培根的“劇場假相”類似,哈貝馬斯認為,社會是一個舞臺,每一個個體都要在觀眾或對象面前表演自己,背誦著早已準備好的“臺詞”讓觀眾去領會他的“潛臺詞”。這雖不是一種合理性的行為,但卻是社會需要的。培根的“劇場假相”源自于對權威和傳統(tǒng)的盲目迷信,這種權威和傳統(tǒng)正是社會穩(wěn)固的結構性要素之一。對權威和傳統(tǒng)的盲目迷信產生了一種宗教式的敬畏與謙卑之情,它是非理性的——對于理性的假設雖然是法律對人性最完美的闡釋,但卻往往最難實現(xiàn)。在完美的理性光輝之外,我們同樣認識到一種茫然、沖動之象于人類身上發(fā)生。法律的實施借助了這樣一種沖動,卻最終否定了這樣一種沖動。
戲劇行為模式追尋的是行為的某種表率與象征意義,這是其自身的特性與價值訴求。根據(jù)哈貝馬斯的觀點,人們通常會基于不同的目的來調整自己的行為風格;但對于諸如運動員、外科醫(yī)生等某些特殊角色而言,因其行為的特殊性,戲劇性表演成為其行為目標的基本內核——在戲劇行為模式中,行為者的目標是要讓自己的表演和技藝達到爐火純青的地步,借此來實現(xiàn)該行為的表率和象征意義。這意味著,戲劇行為模式攸關行為者的自我表現(xiàn)以及行為者與旁觀者的愿望、情感等心理性要素。
在權力運行過程中,戲劇行為模式有其特殊意義,這種模式有助于宣示權力行為的正當性,良好的戲劇化的權力行為能夠使得參與這一行為中的人群感受到正義的實現(xiàn),對戲劇行為模式的認知更是我們解釋程序正義理念的關鍵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