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商務管理》具有將運輸商務理論與實務有機結合的顯著特點,是交通運輸類專業(yè)學生的必修專業(yè)基礎課,也可供交通運輸業(yè)的管理人員、專業(yè)技術人員學習參考。
1.托運人的權利和義務
托運人是請求運送貨物的人,可以是任何單位、組織、農(nóng)村承包經(jīng)營戶、個體工商戶及公民個人。托運人對所指定的發(fā)貨人和收貨人在收發(fā)貨物過程中的行為承擔責任。
1)托運人的權利
。1)要求承運人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將貨物安全、準時地運輸?shù)郊s定的地點。
(2)在承運人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托運人或者提貨憑證持有人可以請求承運人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或者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但應當賠償承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3)在貨物發(fā)運之前,托運人有權要求解除合同。
。4)因承運人的責任造成貨物丟失、缺少、污染、變質、損壞時,托運人有權要求承運人賠償貨物損失。
(5)因承運人的責任而造成貨物運輸逾期時,托運人有權要求承運人賠償貨物逾期損失。
2)托運人的義務
(1)如實申報的義務。托運人應承運人的請求,按照規(guī)定如實填寫運單,如無運單的填發(fā),托運人亦應將所托運的貨物的品種、數(shù)量、性質等情況如實告知承運人。
。2)有關文件交付及說明的義務。按照國家有關部門規(guī)定,需辦理準運、審批、檢驗等手續(xù)的貨物,托運人托運時應將準運證或審批文件提交承運人,并隨貨同行。托運人委托承運人向收貨人代遞有關文件時,應在運單中注明文件的名稱和份數(shù)。
。3)支付運輸費用的義務,這是托運人的基本義務。貨物運輸費用一般應按貨物運價規(guī)則計算,托運人一般應于承運當日向發(fā)運站(港)交付,另有約定或規(guī)定的除外(按照約定或規(guī)定支付)。
(4)包裝的義務。托運的貨物應當按照承托雙方約定的方式包裝。對包裝方式?jīng)]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xié)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xié)議的,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裝;沒有通用方式的,應在足以保證運輸、搬運、裝卸作業(yè)安全和貨物完好的原則下進行包裝。貨物包裝不符合運輸包裝要求時,應由托運人改善后承運。
。5)裝卸的義務。貨物裝卸既可以由承運人負責,也可由托運人負責。由承運人負責時,托運人應支付裝卸費。由托運人裝卸時,托運人應準備相應的勞力和裝卸機具,按約定時間和質量要求裝卸,并由承運人監(jiān)督裝卸。
。6)正確制作運輸標志和包裝儲運圖示標志的義務。運輸標志及包裝儲運圖示標志的作用在于提醒承運人正確運輸、保管,托運人應依據(jù)貨物性質正確制作,以免發(fā)生差錯。
。7)國家規(guī)定必須保險的貨物,托運人應在托運地投保貨物運輸險。
。8)對需要途中飼養(yǎng)、照料的有生命動植物,以及尖端保密產(chǎn)品、稀有(珍貴)物品和文物、軍械彈藥、有價證券、重要票證、貨幣等,托運人有派人隨車押運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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