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制度是政府人事制度的主體架構,影響到政府的能力與民主政治的發(fā)展,歷來承載著各國政府管理體系的核心功能。改革開放以來,在借鑒國外先進經驗與適應中國國情的基礎上,公共部門人事制度走過了近三十年的改革與探索之路,《公務員法》的頒布與實施標志著我國已基本形成了一整套系統的國家公務員制度。隨著經濟市場化的深層次完善與政府職能的結構性調整,我國公務員制度迫切需要適應經濟社會發(fā)展的需要,走出一條不斷完善的科學發(fā)展之路,為政府能力的提升與民主政治的發(fā)展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障。因此,我們基于比較的視野與中國特色的綜合考察,抱著借鑒的態(tài)度與改進的志趣,學習與研究世界各國公務員制度的經驗教訓,必將對我國公務員制度的發(fā)展與完善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吨型夤珓諉T制度概論》的編寫即意圖實現上述目標,雖然目標高遠且道路曲折,但是我們仍一如既往努力不懈,相信制度的力量會讓生活更加美好。
第一章 導論
第一節(jié) 公務員制度的內涵與特征
第二節(jié) 公務員制度的淵源與演進
第三節(jié) 中外公務員制度比較研究
上篇 國外公務員制度
第二章 英國公務員制度
第一節(jié) 英國公務員制度的創(chuàng)立與完善
第二節(jié) 英國公務員的靜態(tài)管理體制
第三節(jié) 英國公務員管理的動態(tài)運行機制
第四節(jié) 當代英國公務員制度的改革與轉型
第三章 美國公務員制度
第一節(jié) 美國公務員制度的發(fā)展歷程
第二節(jié) 美國公務員制度的管理體制
第三節(jié) 美國公務員管理的制度設計
第四節(jié) 美國公務員制度的發(fā)展趨勢
第四章 法國公務員制度
第一節(jié) 法國公務員制度的發(fā)展歷程
第二節(jié) 法國公務員制度的管理體制
第三節(jié) 法國公務員管理的制度設計
第四節(jié) 法國公務員制度的發(fā)展趨勢
第五章 德國公務員制度
第一節(jié) 德國公務員制度發(fā)展概述
第二節(jié) 德國公務員制度的系統結構與管理體制
第三節(jié) 德國公務員制度的運作機制
第四節(jié) 德國公務員制度的改革與發(fā)展趨勢
第六章 日本公務員制度
第一節(jié) 日本公務員制度發(fā)展概述
第二節(jié) 日本公務員的分類和管理體制
第三節(jié) 日本公務員制度的運作機制
第四節(jié) 日本公務員制度的改革與發(fā)展趨勢
第七章 加拿大公務員制度
第一節(jié) 加拿大公務員制度的發(fā)展歷程
第二節(jié) 加拿大公務員的管理體制
第三節(jié) 加拿大公務員管理的制度安排
第四節(jié) 加拿大公務員制度的發(fā)展趨勢
第八章 澳大利亞公務員制度
第一節(jié) 澳大利亞公務員制度的發(fā)展歷程
第二節(jié) 澳大利亞公務員的管理體制
第三節(jié) 澳大利亞公務員制度的具體安排
第四節(jié) 澳大利亞公務員制度的發(fā)展趨勢
第九章 新加坡公務員制度
第一節(jié) 新加坡公務員制度概況
第二節(jié) 新加坡公務員任用制度
第三節(jié) 新加坡公務員晉升制度
第四節(jié) 新加坡公務員考核制度
第五節(jié) 新加坡公務員培訓制度
第六節(jié) 新加坡公務員工資福利制度
第七節(jié) 新加坡公務員養(yǎng)老保險制度
第八節(jié) 新加坡公務員廉政制度
第九節(jié) 新加坡公務員管理制度
下篇 中國公務員制度
第十章 我國公務員制度
第一節(jié) 我國公務員制度的產生與發(fā)展
第二節(jié) 我國公務員制度的主要內容和特色
第三節(jié) 我國公務員錄用制度
第四節(jié) 我國公務員晉升制度
第五節(jié) 我國公務員考核制度
第六節(jié) 我國公務員培訓制度
第七節(jié) 我國公務員工資福利制度
第十一章 我國香港地區(qū)公務員制度
第一節(jié) 香港公務員制度的歷史發(fā)展
第二節(jié) 香港公務員制度的內容與特征
第三節(jié) 香港公務員制度的改革與發(fā)展趨勢
第十二章 我國澳門地區(qū)公務員制度
第一節(jié) 澳門公務員制度的歷史沿革
第二節(jié) 澳門公務員制度的基本內容
第三節(jié) 澳門公務員制度的主要特點與發(fā)展趨勢
第十三章 我國臺灣地區(qū)公務員制度
第一節(jié) 臺灣地區(qū)公務員制度的歷史沿革
第二節(jié) 臺灣地區(qū)公務員的范圍、種類及權利與義務關系
第三節(jié) 臺灣地區(qū)公務員管理機構及其職權
第四節(jié) 臺灣地區(qū)公務員制度的基本內容
第五節(jié) 臺灣地區(qū)公務員制度存在的問題與對策
后記
二、西方公務員制度的基本特征
西方公務員制度是近現代資本主義民主政治高度發(fā)展的制度形態(tài),與封建帝制專權時代的官僚體系有著本質的區(qū)別。同時,西方公務員制度是資本主義制度的有機組成部分,作為資產階級實現其政治統治的必要制度設計,具有鮮明的階級特性。西方公務員制度自產生以來,在兩個多世紀的改革與發(fā)展中不斷探索,逐漸形成了幾大類基本的制度模式,盡管這些模式的具體形態(tài)有所不同,但它們所具有的核心特征卻是基本相近的。正是公務員制度的這些共同特征,使公務員成為政治體系中一個相對獨立的職業(yè)體系,支撐了公務員制度的基本框架,延續(xù)了公務員制度的生命力。
(一)統一管理,法制保障
西方國家公務員制度實行統一管理,即由中央政府機構集中管理全國的公務員事務,對各部門的工作人員實行綜合管理,并使他們在各部門之間甚至在中央和各級地方單位之間可以互相轉調、輪換、流動。但是,在英、美、法這幾個國家中,對公務員實行統一管理不僅時間早晚不同,而且范圍大小也各異。英國從1855年起,美國從1883年起,法國從1945年起設置了統一的管理機構。但是,各國統一管理的程度在各個不同的歷史時期是有差別的。在英國,直到1919年沃倫·費希爾擔任財政部常務次官,并且作為全國文官長獲得了向首相建議統一使用和轉調高級文官的權力以后,才做到了真正的統一法國在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以后,公務員才實行統一管理。所謂西方公務員的統一管理并不是把一切人事行政權力和事務都集中到中央,而是建立全國統籌協調的政府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同時,西方公務員實行高度的法律保障,各國都有專門公務員法律規(guī)章制度。這些法規(guī)對公務員的身份、地位、權利和義務,以及對權利的保障程序,都作了詳盡規(guī)定,使公務員職業(yè)穩(wěn)定,并在法律上得到全方位的保障。當公務員的職務權利受到侵犯,或因某種原因受到不適當的處分時,有權向司法機關或有關的專門機構提出申訴,并受到實體法律和程序法律的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