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共分為4部分,主要內(nèi)容包括:社會學理論導論、現(xiàn)代社會學理論:主要流派、社會學理論中新近的整合發(fā)展、從現(xiàn)代邁向后現(xiàn)代及之后的社會理論。
20世紀中葉以來的社會學理論
結構功能主義:鼎盛和衰落
不可思議的是,20世紀40年代到50年代對于結構功能主義來說,既是它的巔峰時刻,也是它的衰落之源。在此期間,帕森斯發(fā)表的重要論述清晰地表明他由行動理論向結構功能主義的轉變。帕森斯的學生輻射到全美各地,在許多排名靠前的社會學系(如哥倫比亞大學和康奈爾大學的社會學系)占據(jù)了主導地位。這些后起之秀不斷推出自己的著作,它們被廣泛認為是對結構功能主義的進一步發(fā)展。
就在結構功能主義獲取社會學理論界的霸權時,它同時遭遇了越來越多的攻擊,這些攻擊在六七十年代達到高潮:米爾斯在 1959 年曾對帕森斯發(fā)起批判,大衛(wèi)· 洛克伍德(David Lockwood,1956)、阿爾文· 古爾德納(Alvin Gouldner,1959/1967,1970;Chriss,2005a)以及歐文·霍羅威茨(Irving Horowitz,1962/1967)的意見則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在20世紀50年代,類似的攻擊還只是時隱時現(xiàn)的游擊戰(zhàn),但進入60年代之后,結構功能主義在社會學界的主導地位已變得岌岌可危。
喬治·霍阿克(George Huaco,1986)認為結構功能主義的興衰與美國在世界秩序中的地位是有關聯(lián)的。美國在 1945 年掌握了世界的主導權之后,結構功能主義隨即在社會學內(nèi)部取得霸權。結構功能主義以兩種方式為美國在世界上的霸權地位提供了支持。首先,“每種模式都有助于保存和維系更高一級的系統(tǒng)”,這種結構—功能主義的觀點無疑是在為“美國及其世界霸權而歡呼”(Huaco,1986: 52)。其次,強調(diào)均衡(最好的社會變革就是沒有變革)的結構—功能主義,恰好符合美國這個當時“世界上最富有和最強大的帝國”的利益。美國的霸權在 20 世紀 70 年代走向衰落,而結構功能主義在社會學界失去主導地位也恰好在這一時間點。
美國的激進社會學:賴特·米爾斯
我們已經(jīng)知道,馬克思的理論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美國主流社會學家的無視和貶斥,但凡事總有例外,最著名的案例就是賴特·米爾斯(1916—1962)。米爾斯幾乎僅憑一己之力在社會學理論界延續(xù)了馬克思主義的傳統(tǒng),F(xiàn)代馬克思主義社會學家在理論的精巧度上大大超越了米爾斯,但米爾斯的個人與學術活動卻為他們的工作搭建了平臺,在這個意義上,他們都得感謝米爾斯(Alt,1985—1986)。米爾斯不是一名馬克思主義者,在 20 世紀 50 年代中期之前甚至沒有讀過馬克思的著作。由于不會德語,他后來也只能選擇有限的幾本英譯本來了解馬克思。鑒于那時米爾斯大部分的重要著作已經(jīng)出版,博大精妙的馬克思主義理論在他的作品里基本上未能得到體現(xiàn)。
米爾斯的兩部重磅之作一方面反映出他激進的政治傾向,另一方面則表露出他對馬克思主義理論所知不多!栋最I》(White Collar,1951)辛辣地批判了白領工人這個不斷擴張的職業(yè)類別所處的地位,而《權力精英》 (The Power Elite,1956)則試圖揭露美國如何為由一小撮商人、政客和軍事領袖構成的群體所主導。《性格與社會結構》(Character and Social Structure,Gerth and Mills,1953)的出版恰在上述兩部著作之間,由米爾斯與斯· 格斯(Hans Gerth)(N. Gerth,1993)共同著寫,是米爾斯在理論上最復雜的一部著作。
米爾斯的激進主義傾向使得他一直身處美國社會學界的邊緣。他是大多數(shù)批判評論的目標,而作為回應,米爾斯也成為社會學理論的嚴厲的批判者。這種批判態(tài)度在《社會學的想象力》(The Sociological Imagination,1959)一書中達到了巔峰。特別值得一提的是,米爾斯曾嚴厲地批判過帕森斯及其有關宏大理論的實踐。
作為美國社會學界的一名棄兒,米爾斯于1962年去世。不過,在1960年代尚未走入尾聲之前,激進社會學與馬克思的理論已顯著地侵入了社會學這門學科。
沖突理論的發(fā)展
使馬克思主義與社會學理論走向真正聯(lián)合的另一大先驅力量是結構功能主義的替代選項——沖突理論。如前所述,結構功能主義在取得美國社會學理論界領袖地位之后,招致了越來越多的攻擊。這些攻擊是多個層面的,結構功能主義被指責有如下的缺陷,如在政治上傾向保守主義、因強調(diào)靜態(tài)結構而不能解釋社會變革,以及沒有能力充分地分析社會沖突。
這些批判的后果之一是,不少學者嘗試把對結構的關注與對沖突的興趣整合到一起,以解決結構功能主義的問題。他們的工作推動了作為結構功能主義的替代選項的沖突理論(conflict theory)的發(fā)展。不幸的是,沖突理論一般來說只是結構功能主義的鏡像,缺乏自身的完整性。
值得提及的第一項努力是劉易斯·科塞(Lewis Coser,1956)有關社會沖突功能的著作(Delaney,2005a;Jaworski,1991)。這本書顯然試圖在結構功能主義的世界觀框架下處理社會沖突。它對于審視沖突的社會功能是很有幫助的,但沖突問題還有待深入研究,而不僅僅是分析它的積極功能。
沖突理論最大的問題在于始終沒有找到它迫切需要的東西——馬克思理論中的
堅實基礎。畢竟,馬克思理論在社會學之外獲得了很好的發(fā)展,沖突理論足以以之為基礎,發(fā)展一種精巧復雜的社會沖突理論。就這一點而言,拉爾夫· 達倫多夫(Ralf Dahrendorf,生于1929年)的著作算是一個例外。
達倫多夫是一位精通馬克思理論的歐洲學者。他努力地想將他的沖突理論嵌入馬克思理論傳統(tǒng)之中。然而,他的沖突理論最終看起來更像是結構功能主義的鏡像,而不是以沖突為主題的馬克思主義理論。達倫多夫的重要作品——《工業(yè)社會中的階級與階級沖突》(Class and Class Conflict in Industrial Society,1959)是沖突理論陣營中最有影響力的一部著作,但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它聽上去與符合主流社會學家們口味的結構功能主義非常接近。達倫多夫與結構功能主義者一樣,看到的是同樣的問題,在同一個分析層面上進行理論建構。換句話說,結構功能主義和沖突理論是同一范式的不同組成部分(參見本書附錄)。達倫多夫認識到,盡管社會系統(tǒng)的各個層面之間可以流暢地彼此配合,但是在它們之間也有可能存在相當?shù)臎_突和張力。
應該說,沖突理論最多只能被視為社會學理論史上的過渡性發(fā)展。由于在馬克思理論的方向上走得不夠遠,它失敗了。在20世紀五六十年代,讓美國社會學界接受一種羽翼豐滿的馬克思理論傾向,仍為時過早。不過,沖突理論為美國在 1960 年代末期開始接受馬克思理論奠定了基礎。
交換理論的問世
20世紀50年代另一個重要的理論進展是交換理論的出現(xiàn)(Molm,2001)。喬治·霍曼斯是這一方向的代表人物,我們之前曾經(jīng)提到過他,當時談到他為斯金納的心理行為主義所吸引。斯金納的行為主義是霍曼斯與社會學領域之內(nèi)的交換理論的重要理論根源之一。
最初,霍曼斯并不認為斯金納用來解釋鴿子行為的種種假設會對理解人類的社會行為有用處。但是,當霍曼斯進一步審查來自針對小群體的社會學研究與針對原始社會的人類學研究資料之后,他開始認識到斯金納的行為主義的適用性,以及成為取代帕森斯派之結構功能主義的理論選項的潛力。這一發(fā)現(xiàn)導致他在 1961 年出版了《社會行為的基本形式》(Social Behavior:Its Elementary Forms)。這本著作標志著社會學另一種重要視角——交換理論的誕生。
霍曼斯的基本觀點是,社會學的核心在于研究個體行為和互動。他對當時大多數(shù)社會學家關注的意識以及多種多樣的宏觀結構與制度完全不感興趣。相比之下,霍曼斯主要的興趣在于研究強化模式,即經(jīng)歷過的報酬和懲罰如何養(yǎng)成個體的行為方式。從本質上說,霍曼斯認為,人們會不斷地做那些他們曾經(jīng)獲得報酬的行為,而停止經(jīng)驗證明要受到懲罰的行為。要理解行為,我們就需要理解個體過去得到報酬和懲罰的經(jīng)歷。所以說,社會學的焦點不是意識或社會結構與制度,而是強化模式。
由它的名稱可知,交換理論關注的不僅是個體行為,還有涉及報酬與懲罰之交換的人與人之間的互動。該理論假定,如果交換中有報酬的存在,那么互動很可能持續(xù)下去。相反,如果互動對其中一方或雙方來說要付出代價,那么它就不太可能持續(xù)下去。
彼得·布勞(Peter Blau)的《社會生活中的交換與權力》(Exchange and Power in Social Life)于 1964 年出版,是論述交換理論的一本重要著作。布勞基本上接受了霍曼斯的觀點,但二者的理論仍有顯著的差別;袈勾篌w上滿足于解釋社會行為的基本形式,而布勞則希望把這一理論與結構和文化層面的交換整合起來。他先從行動者之間的交換起步,但很快轉向在這些交換中產(chǎn)生的更大的結構。最后,他對大規(guī)模結構之間的交換進行了闡釋。
雖然被霍曼斯和布勞的光芒遮蔽了許多年,但理查德·愛默森(Richard Emerson,1981)最終成長為交換理論的核心人物(Cook and Whitmeyer,2000)。他最廣為人知的成就是嘗試為交換理論發(fā)展出一個更具整合性、兼顧宏觀及微觀視角的理論方向。目前,交換理論已經(jīng)成為社會學理論中一個重要的分支,而且仍在吸引新的追隨者,探索新的發(fā)展方向(Cook,O’Brien,and Kollock,1990; Szmatka and Mazur,1996)。
擬劇分析:歐文· 戈夫曼的研究
歐文·戈夫曼(Erving Goffman,1922—1982)通常被視為最后一位與原初的芝加哥學派有關聯(lián)的重要思想家(Travers,1992;Tseelon,1992);法恩和曼寧(Fine and Manning,2000)認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將他看成 20 世紀美國最有影響力的社會學家。
在 20 世紀 50 年代到 70 年代之間,戈夫曼出版了一系列著作和論文,建立了符號互動論的變體—擬劇論(dramaturgical theory)。戈夫曼在晚年轉移了注意力,但他最讓人津樂道的成就仍是擬劇論(P. Manning,2005a,2007)。
就擬劇論而言,戈夫曼最廣為人知的著作是1959年出版的《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現(xiàn)》(Presentation of Self in Everyday Life)。簡單地說,戈夫曼認為戲劇表演與我們在日常行動和互動中上演的種種“動作”(acts)有很多共通之處;颖徽J為是非常脆弱的,要靠社會表演(social performance)來維系。正如在戲劇表演中一樣,拙劣的表現(xiàn)與干擾是社會互動的最大威脅。
戈夫曼在將社會互動比擬為舞臺表演這條路上走得很遠。在一切社會互動中都存在前臺(front region),如同在戲劇表演舞臺上一樣。舞臺上的演員和社會生活中的行動者同樣穿著戲服,使用道具,對表演十分投入。此外,二者都有所謂的后臺(back region),行動者可以退至后臺,為接下來的表演做好準備。按照戲劇術語的定義,在后臺或者在臺下,行動者可以卸下角色,做回自己。
擬劇論分析顯然與其符號互動論的理論根源是一致的,強調(diào)行動者、行動以及互動。在傳統(tǒng)的符號互動論的同一競技臺上,戈夫曼用戲劇構筑出絕妙的譬喻,從而為小規(guī)模的社會過程提供了一種全新的闡釋(P. Manning,1991,1992)。
日常生活社會學的發(fā)展
20 世紀六七十年代見證了社會學理論視角的繁榮,而許多視角都可以被歸入與日常生活相關的社會學(Schutte,2007; Fontana,2005; J. Douglas,1980; Weigert,1981)。
現(xiàn)象學社會學和舒茨的研究以人類意識為焦點的現(xiàn)象學哲學(Srubar,2005)已有相當長的一段歷史,不過建立現(xiàn)象學之社會學變體的努力應以阿爾弗雷德· 舒茨(Alfred Schutz,1899—1959)1932 年在德國出版《社會世界的現(xiàn)象學》(The Phenomenology of the Social World )(Hall, 2007; Prendergast,2005a; Rogers,2000)一書為起始。舒茨重點關注的是,當人們沉浸在自己的意識流里時以何種方式捕捉他人的意識。此外,舒茨采用更具普遍性的主體間性(intersubjectivity)來表達對社會世界的關切,特別是對知識之社會性質的關切。
舒茨大多數(shù)的研究關注社會世界中所謂的生活世界(life-world)或日常生活世界。這是一個主體間性的世界,人們在其中既創(chuàng)造社會現(xiàn)實,又受到由前人創(chuàng)造的、既存的社會和文化結構的限制。大多數(shù)的生活世界是共享的,但它也有私人(借由生平經(jīng)歷體觀)的一面。在生活世界里,舒茨區(qū)分了親密的面對面關系,即我群關系(werelations),以及疏遠的、非個人化的關系,即他群關系(they-relations)。面對面關系在
生活世界中意義重大,但社會學家以科學方法研究非個人化關系相對更為容易。舒茨雖然把注意力由意識轉向了主體間性的生活世界,但就意識而言,他仍提供了一些真知灼見,其中對于意義和動機的思考尤其值得重視。
總之,舒茨關注的是以下二者之間的辯證關系,即人們建構社會現(xiàn)實的方式以及他們在社會世界中從前人那里繼承的、頑固的社會與文化現(xiàn)實。
常人方法學
常人方法學(Ethnomethodology)與現(xiàn)象學有著顯著的不同,但人們通常把二者視為關系密切的相關理論(Langsdorf,1995)。一個重要原因是,常人方法學的創(chuàng)立者哈羅德· 加芬克爾(Harold Garfinkel)是舒茨在紐約新社會研究學院的學生。有意思的是,加芬克爾之前也曾經(jīng)在帕森斯的指導下做過研究,常人方法學正是依靠對帕森斯與舒茨兩人思想的融合才形成了自身獨特的理論取向。
在本質上,常人方法學研究的是,“普通社會成員在其中發(fā)現(xiàn)自己的環(huán)境中借以建立理解、尋找出路以及采取行動的常識性知識、步驟與考量(即方法)的范圍”(Heritage,1984: 4)。隸屬這一傳統(tǒng)的學者明顯地傾向于對日常生活的研究(Sharrock,2001)。如果說現(xiàn)象學社會學家傾向于研究人們的思想,常人方法學社會學家則更關注他們的實際行動。后者把大量的精力投注在對談話的細致研究上。如此世俗化的理論關注,與主流
社會學家著重于科層制、資本主義、勞動分工、社會系統(tǒng)等抽象對象的研究興趣形成了極其鮮明的對照。常人方法學學者更感興趣的是人們在日常生活中如何“創(chuàng)造”對這些結構的理解,而不是這些作為社會現(xiàn)象的結構本身。
至此,我們已經(jīng)討論了三種微觀理論—交換理論、現(xiàn)象學社會學和常人方法學。后兩種理論都基于有思考力和創(chuàng)造力的行動者,交換理論則持有不同的觀點。不過,這三種理論在本質上都是由微觀視角出發(fā),審視行動者及其行動和行為方式。在 20 世紀70 年代,這些微觀理論在社會學界的影響力不斷增長,對宏觀取向的理論(如結構功能主義、沖突理論及西方新馬克思主義理論)在社會學界的統(tǒng)治地位構成了威脅(KnorrCetina,1981; Ritzer,1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