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chuàng)意寫作書系:成為小說家》:
從哪里說起都可以,為了方便起見,我就從語言敏感性說起吧。
語文成績好不一定就意味著有語言敏感性,也就是說,不一定就意味著具有成為作家的天賦,也不一定就對語言的奧妙感興趣,也不一定明白語言的奧妙之處。與其說語文成績好與寫作初學者的能力有關,不如說與教師的相對能力、敏感性和老練程度有關。
并非每一位優(yōu)秀的作家對句子的節(jié)奏、語言的韻味或是詞語的內(nèi)涵和措辭水平(詞語釋義)都有敏銳的感覺。盡管偶有差池——拙劣的語句、不恰當?shù)陌涤魃踔劣薮赖拇朕o,但一些偉大的作家仍然不失偉大。西奧多·德萊塞可以這樣寫:“他覺得她非常知性地有趣。”這樣的語言嘔啞噪雜且沉悶乏味,以至于大多數(shù)優(yōu)秀的作家都會避開不用,可是很少會有讀者不承認德萊塞的《嘉莉妹妹》和《美國悲劇》是藝術品。
和最能言善辯的語言家相比,耳背的作家只要在其他方面足夠出色,最終可能會創(chuàng)作出更深刻、更優(yōu)秀的小說來。
必須提一句的是,真正藝術家的語言敏感性或許不是尋常的語文老師一眼所能識別的,即使是經(jīng)驗最豐富的語言使用者也未必能一眼看出。比如說,聽到“有希望”這個詞組被當作“但愿”使用,或是聽到政治家們想說“直率”卻說成了“愿意提供信息的”,或是聽到生意人想說“響應”或“反應”卻說成了“反饋”,很多非常在意語言表達的人會覺得驚詫不已。考慮到這種對語言變化的反感,抑或許是對某類人的反感,經(jīng)驗豐富又對細節(jié)一絲不茍的人或許會不假思索地摒除一些可疑詞語,而這些詞語別出心裁又敏感獨特。換句話說,真正藝術家的語言敏感性很可能與常見的“作家”迥然不同。那些街頭小子玩“罵娘游戲”——互相含沙射影、指桑罵槐罵娘,并非所有的含沙射影都那么符合文法或那么純粹,實際上他們或許比那些幫助打造約翰·肯尼迪形象的演講撰稿人更有語言敏感性。此外,正如德萊塞的例子所表明的那樣,并不是每一類作家都需要以同樣的標準來衡量語言敏感性。一位詩人想要取得成功,就必須對語言有高度的鑒賞力,這種能力如此精細、如此精確,以至于在普通的小說家看來幾乎是一種病態(tài)行為。因為小說的情緒負荷需要迅速地呈現(xiàn)出來,短篇小說作者雖然不像詩人那樣迫切,但也同樣需要濃縮抒情。
對于小說家來說,高度敏感的鑒賞力有時候反倒是個障礙。
盡管有時候有些偉大的作家可能也會寫得比較蹩腳,但天才作家的標志之一就是他具有發(fā)現(xiàn)(有時候)或發(fā)明真正有趣語言的天賦。他的句子節(jié)奏與他要表達的內(nèi)容銜接得天衣無縫,隨著故事的流淌奔涌而出:刻畫沉悶呆板的人物時,語言也隨之變得沉悶呆板;故事情節(jié)雷霆萬鈞時,語言也隨之轟鳴;或是準確地刻畫醉漢蹣跚的步態(tài),疲憊老人緩慢、呆滯的神態(tài),半老徐娘賣弄風騷的可笑等形象。對語言敏感的作者會找到屬于自己的暗喻,并非只是因為有人告訴他要避免陳詞濫調(diào),而是因為他樂于尋找一個恰到好處又生動鮮活的暗喻,一個據(jù)他所知還未曾有人想到過的暗喻。假如他用了一個怪詞,也絕不會是他那個時代或地方的流行怪詞——比如說(在撰寫本文時),“無所不在的”或“渣渣”或“不經(jīng)意地”,他會使用屬于自己的怪詞,不僅僅是因為他想別出心裁引人注意(盡管這也有可能是一部分原因),而且是因為他癡迷于言辭。不管是否要用在自己的小說中,他對發(fā)現(xiàn)言辭的奧妙都興致勃勃——比如說,“發(fā)現(xiàn)”這個詞為什么有“揭開蓋子”的含義。對于連詞成句他也是興致勃勃,想看看自己寫出的句子到底能有多長,或是他能用多少個短句還不被讀者察覺。總之,想了解一個作家的潛力,標志之一就是他異常敏銳的語言敏感度以及鑒賞力。
假如一位剛剛起步的作家偶然對語言進行有趣的嘗試,實際上,是他在傾聽自我并且密切關注詞語的用法、查探詞語的奧妙,這就足以表明這位作者有成功的希望。盡善盡美、無須改進的天才是壓根不存在的。通常如此。作為讀者,假如我們開始疑心作者只是片面追求辭藻的華麗,那么我們就開始擔心他可能會遇到麻煩了。正常的人,即那些沒有被錯誤的大學教育誤導的人,讀小說是不會只關注言辭的。他們打開一本小說,期望發(fā)現(xiàn)一個故事,希望書里會有些有趣的人物,或許偶然有一處有趣的風景,而且,運氣好的話,會有一兩個想法——要是有一大堆有趣的內(nèi)容那就真走運了。盡管也有例外,一般來說優(yōu)秀的小說家不會太關心語言是否出彩——至少不刻意尋求那種華麗的、讓人立馬注意到的言辭,他們關心的是如何講述故事才能打動人心,讓讀者為之哭泣、歡笑或是焦慮不安。不管這個故事具體是什么內(nèi)容,只要以最佳的方式講述出來,都會讓讀者有如此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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