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合之眾》作者是法國著名社會心理學家古斯塔夫·勒龐,自1894年始,寫下一系列社會心理學著作,以本書為代表;在社會心理學領域已有的著作中,非常有影響的,也是這本并不很厚的《烏合之眾》。作者論述在傳統(tǒng)社會因素毀滅、工業(yè)時代巨變的基礎上,“群體的時代”已經(jīng)到來。書中極為精致地描述了集體心態(tài),對人們理解集體行為的作用以及對社會心理學的思考發(fā)揮了巨大影響!稙鹾现姟吩谖鞣揭延≈恋29版,其觀點新穎,語言生動,是群體行為的研究者不可不讀的佳作。
第一卷
群體的心理
1.群體的普遍特征
在心理學意義上群體的組成情形群體并不是個體的匯聚群體心理的特點群體中個性的消失,以及對其個體原來思想感情的改變群體經(jīng)常由無意識因素支配,脊髓活動的優(yōu)劣和理性思維活動的終止,情緒突然變化和理性的缺失相比于個體的感情,群體情緒的突然變化可能會更好,也可能更差群體既有胡作非為又有勇敢無畏的特點
從一般意義上來說,“群體”這個詞指的是聚合在一起的很多個個體。他們的性別、職業(yè)和民族可以都不考慮,當然他們?yōu)槭裁磪R集到一起,我們也可以不考慮。不過,心理學認為,“群體”這個詞意義已經(jīng)完全不同,在一個特別并且必須特別條件下,聚集在一起的這些人必然會顯現(xiàn)出某些新的特點,這些特點與組成這個群體的個人的特點完全沒有關系。對于一個匯集在一起的群體來說,個人的思想感情,全都會向著共同的方向發(fā)展,群體的心理因此而形成,個體的特點則會泯滅其中。群體心理是短時性的,這一點毋庸置疑。但是它也有其自身必然存在的明顯特點。當個體匯集成群體以后,就會到達某種狀態(tài),我們只能暫將它稱之為有組織的群體,因為現(xiàn)在還不能準確地命名它;蛘撸部梢愿哟_切地說,它在心理狀態(tài)上是一個群體。這個群體的存在方式是特別的,它受到群體精神的統(tǒng)一主宰。
當人們偶然地聚集在一起,很明顯,我們不能因為他們形成了一群人,就認為他們是個有組織的群體。一個公共場所可能會同時容納1000個人,可這些人只是碰巧來到這個地方,并沒有確切統(tǒng)一的目標,因此從心理學意義上來說,也算不上是群體。只有當群體具備一定的特性,或者說是有充足的前提條件時,它的特點才會暴露出來。
喪失自覺性、思維和情感,并都轉到一個新的方向上去,這是一個人成為有組織的群體中的一員所表現(xiàn)出來的第一個重要特點。不過我們應該認識到,同時出現(xiàn)在一個地方的一群人并不一定就是群體,比如在很多時候,國家大事可能會激起人們的強烈情感,從心理意義上而言,很多個獨立的個體就會顯示出的群體的特性。此時,在一個突發(fā)事件的影響下,他們可能很快就匯集在一起,并因此具有了群體行為的特點。有的時候,一個心理群體可能就是一起站著的五六個人。但雖然聚集了上千個人,但是他們的聚集只是偶發(fā)性的,這樣的群體并不是心理群體現(xiàn)象的研究對象。另外,對于一個民族來說,在特殊的情況下,整個民族就是一個真正的群體,但其實,很難將這個民族所有的個體全都匯聚在一起。
從心理學的角度來看,雖然群體在形成以后已經(jīng)暫時具備了基本特征,但這些特征卻是非常明顯的。除了這些特點以外,群體還有其他附加的特點,因為組成群體的個體面臨不同的情況,群體的精神和內容結構也會發(fā)生改變。所以我們很容易對心理群體進行歸類。如果我們深入地研究這個問題就會發(fā)現(xiàn),一個混合性群體——不同成分的成員組成的群體——表現(xiàn)出來的特點,與同一性群體——組成群體的成員的成分基本相同,比如身份、派別或者階級等——相比,具有一些共同的特點。在這些共同特點之外,這兩類群體同時還具有一些各自的特點,所以我們可以對這兩類群體做出區(qū)分。
我們一定要先研究不同類型群體的共同特點,然后才能夠分別對他們進行研究。假如這項工作是由自然科學家完成的,那么,他們基本上會對全體成員的共同特點做出分析,然后再分別研究他們各自的具體特點。我們在從事這項工作的時候,也要使用他們這樣的方法。
組成群體的方式和種族會有所差異,此外,刺激群體主要因素的強度和性質區(qū)別也非常大,因此我們很難非常精準地表述群體的心理。但是,個體心理學也一定會遇到這些困難。只有在小說作品中才可能出現(xiàn)一個人性格終生不變的事。假如環(huán)境沒有發(fā)生變化,那么人的性格也可能不會發(fā)生明顯變化。但所有的精神結構都可能包含著各種不同的特點,在我的其他著述中,我說過,環(huán)境的激變,會導致這些性質顯現(xiàn)出來。這就能夠說明,為什么原本最謙虛的公民到了法國國民公會中,會成為最蠻橫的人。他們在正常的環(huán)境中都是很好的官員,或者是溫潤的公證人。不過他們平時的性格在經(jīng)歷了大的波動以后便回來了。所以,他們又會變成守法,而又平和的好公民。在拿破侖的統(tǒng)治之下,他們中的很多人都曾經(jīng)是最馴服的臣民。
我們不可能全面的研究組織程度不同的各個群體,所以我們研究的群體,是那些已經(jīng)完全具備組織性特點的。我們可以通過這種方式發(fā)現(xiàn),一個群體是可能發(fā)生變化的,還能觀察到它們在將來會變化或者是發(fā)展成什么樣。只有在組織性非常成熟的情況下,原本的特點才會在新的特點上留下印記。另外,集體的所有思想和情感,都會向著一個明確的方向聚攏。在出現(xiàn)這種情況的時候,我們前面說到的心理學規(guī)律才可能起到作用,也就是群體的精神一致性會產生影響。
群體心理特點可能與單獨的個人表現(xiàn)出來的一些心理特點完全不同,當然也可能是一樣的。這些不同的心理特點只可能出現(xiàn)在群體中,個體是無法具備,且只有成為一個群體時才能被發(fā)現(xiàn)。所以在研究的過程中,我們一定要先特別關注它們,對于其不可替代的特點,一定要重點解釋。
以下幾點是一個心理群體表現(xiàn)出來的最明顯的特點:不管全體成員的職業(yè)、生活方式、智力、性格是否相同,不管個體是怎么樣的人,在組成一個群體后,他們都會得到某種集體心理,他們的行為思想和感情,與他們作為獨立個體時的行為思想和感情完全不同。個體不可能表現(xiàn)出那種行為,因為他不可能具有某些情感或者是想法,除非他們組成了一個群體。群體只是暫時的,心理學認為,當不同成分的人組合在一起組成群體時,就誕生了一個新的生命,就像組成生命體的細胞與單個細胞的特點完全不同一樣,群體所表現(xiàn)出來的特點與個體也不同。
在博學的哲學家赫伯特·斯賓塞的著作中,人們找到了一些觀點,發(fā)現(xiàn)個體與個體構成的群體表現(xiàn)出來的特點完全不一致。群體不是組成因素的簡單相加,其特性也不是所有個人的平均值。群體中間發(fā)生的是化學反應,好比酸和堿會產生新的物質一樣,群體與組成他的個人也完全不同。
想要證明群體中的個人已經(jīng)不是原本那個獨立的個體,其實很容易,不過找到其中的原因卻不那么容易。
我們一定要先關注無意識心理活動。在理性思考和生活中,無意識心理活動起到的作用是決定性的,這是現(xiàn)代心理學已經(jīng)承認的客觀事實,要注意到這一點才能找到其中的原因。相比于無意識的因素,在人類的精神生活中有意識的因素,只產生了很小的作用。最具洞察力的觀察者,最細致的分析者,也只能找到一些支配人行為的無意識動機。無意識的深層心理結構造成了有意識的行為活動,而遺傳因素則能影響到無意識深層心理活動。深層心理活動,由多個世代遺傳的各種共同特點組成,它包含著某個種族的先天特點。
很多人類的行為都是我們不能做出解釋的,我們只能對一部分做出解釋。對我們來說,還有一些神秘的未知因素隱藏在后面。深層心理動機影響到我們大部分日常生活的行為,但我們卻不能夠觀測到。
無意識因素組成了一個種族的先天特點,種族的個體之間基本上非常相似,但是他們的有意識因素造成了他們個體之間的不同,而個體不同的遺傳條件決定了這些有意識的因素。當然產生一定影響的,也包括教育因素。智力是人和人之間最大的差別,但是情感和本能沒什么太大差別。在處理宗教、愛恨、道德、政治等情感領域的問題時,最杰出的人不一定表現(xiàn)得比一些普通人好。在性格方面,一個杰出的數(shù)學家與一個鞋匠之間的區(qū)別可能非常小,甚至根本沒有區(qū)別;但在智力上,前者要比后者強出很多。
種族中的大多數(shù)人都同時具備最基本的性格特點,而這些性格特點始終是有無意識因素決定的。我認為一個群體的共同特點,就是這些基本性格特點。群體中個體的智慧,由于群體心理的因素而弱化;當然,個體本身的特點也因此而變弱。無意識力量起到支配作用,同一性因素覆蓋了混合性因素。
群體不能完成高智力的工作,因為群體整體上的品行會低于群體中的個體。杰出的人組成了一個議會,他們能夠對普通大眾的長遠利益做出決定,只有他們能從事這項工作。假如一個群體是由各個行業(yè)中的專家組成的,那么他們并不一定比一些笨人更聰明。在處理自己的日常工作時,他們運用的只是最為普通的知識,實際上每個人都具備這些知識。每個個體在群體中時,并不會因為匯聚在一起而使天分和才能變得突出,反而會更加蠢笨。如果“全世界”被視為一個群體,那么一般人會認為,相比于伏爾泰,全世界的智慧更加高明。不過,最終的結果必然是全世界的人都沒有伏爾泰更加高明,這才是事實真相。
如果聚集起群體中的個體最基本的品質,那么結果必然不是什么新奇的東西,而是平庸。我們要努力研究的問題,正是這些特性是怎樣形成的。
對于那些單獨的個體不具有,而群體具有的特點,有很多因素起到了決定性作用。
首先,如果只觀察數(shù)量,當一個個體處于單獨狀態(tài)中的時候,他一定會限制某種要釋放出來的欲望;但是,當處于一個群體中的時候,他可能會感受到這種本能的欲望是一股巨大的力量,自己根本就沒有辦法抵抗。在群體中時,他會自然而然地產生這種想法:群體不需要承擔什么責任,因為它的歸屬不確定,所以他心中的責任感會因此而消散。
第二,在決定群體特點的同時,感染現(xiàn)象還決定著群體基本的接受對象。作為一種現(xiàn)象,感染是否存在是很容易確定的,但我們卻不容易把它解釋清楚。如果有必要,我們可以認為它的作用和催眠很相似,我們可以做一個簡單的研究。在群體中,任何一種行為和情感都會感染別人,因為這種感染作用,個體甚至時刻準備著為集體犧牲個人利益。其實人的本性是保護自我利益,而犧牲自我的特性與這一本性是不能兼容的。個體基本上不會做這種事,除非他是為了組成和融入集體當中。
第三,與個體單獨表現(xiàn)出來的特點相比,決定群體特點的最重要的原因與之完全不一致。我要說的是,上面提到的感染產生的后果,就是群體容易接受暗示。
對于這個現(xiàn)象,心理學最近的研究結果,可以幫助我們分析。在今天大多數(shù)人都已經(jīng)承認下面提到的內容:面對不同的誘惑,個人可能會陷入一種完全拋棄自我的狀態(tài)中,這個時候,他會有意識地聽從暗示者的話,表現(xiàn)出與平時習慣和性格完全不同的行為舉止。如果你進行了仔細的觀察,就會發(fā)現(xiàn),長時間融入群體以后,個體就會進入到一種類似于被催眠后的特殊狀態(tài)中,個體是迷糊的。這可能是由一些我們根本不知道的原因導致的,但也可能是因為群體有一定的催眠作用。個體已經(jīng)被催眠了,在群體中他的大腦活動麻木了,他變成了一個奴隸,完全沒有意識,催眠師可以任意的控制他的脊椎神經(jīng)。他有意識的自我人格消失了,催眠師控制著他所有的思維和感情,他喪失了判斷力,不具備主觀意志了。
基本處于同樣狀態(tài)的,還有心理群體中的個體,他們已經(jīng)不能感受到自己的行為了。他們身上的一部分能力被摧毀和破壞,這就好像被催眠了一樣。同時,他們身上的另外一部分力量也有可能被強化,變得更強大。這個時候他們會難以抑制心中的某種沖動,再加上一些暗示的指導,他們就會堅決地行動起來。因為相互影響使這種力量強大很多,暗示會對群體中的所有個體都產生作用。所以,相比于催眠,群體中的這種沖動更加難以控制。處在群體中,很少有人能強大到保持個性,抵抗暗示帶來的沖動,或者說他很難做出反轉行為。在出現(xiàn)不同的暗示時,他們只能順應時勢,和群體保持行動方向一致,這是他們唯一能做的。也正是因為如此,有的時候出現(xiàn)一個能夠讓眾人清醒的形象,或者是說一句順應眾人的話,就有可能將群體最血腥的暴力行為終止。
在無意識全面統(tǒng)治時期,人的意識消失。因為暗示或相互感染的作用,情感和思想都向著一個方向發(fā)展,使得暗示帶來的指令立刻得到實施。這些都是處于群體中的個體表現(xiàn)出來的主要特點,我們一定多加注意。這個時候,個體已經(jīng)成了一個傀儡,他不再是他自己,他的意志也不能夠操控他自己。
極端來講,只是憑著他是一個有組織的群體成員這個事實,我們就可以斷定,他從文明的臺階上退步了很多。一個單獨的個體,他可能是有教養(yǎng)的;但如果處于某個群體中,他的行為就會受到生命本能的操控,成為一個粗野的人,變得狂躁且暴戾,他的行為已經(jīng)不能由自己控制了。他會表現(xiàn)出一些英雄主義,且充滿激情,這似乎是原始人才具有的。和原始人更加類似的是,各種想象和言語可能會讓他心動,他會欣然接受這些,甘之如飴。然而,這些想象和言語,對處于孤立狀態(tài)中的他來說不會產生任何影響。在群體中時,他做出的某些行為都是不受控制的,這和他平時的習慣正好相反,而且明顯與他的權利相矛盾。就好像風可以把沙子吹倒任何地方,個體作為群體中的一個組成部分也是被操控的。
所以,可能每個陪審員都不會投贊成票,但陪審團卻最終宣布罪名成立;可能每個議員都不贊同頒布某些法律,但議會卻能通過,這樣的現(xiàn)象我們都司空見慣。如果分別研究法國大革命時期國民公會的各個委員,他們都是明理而又溫和的公民,當他們組成一個群體的時候,卻能夠提出最暴力的提議,而且沒有任何保留意見,哪怕是無辜的人也被他們殺死。另外,他們會縱容內部之間的自相殘殺,完全棄自己的利益于不顧,輕易地讓自己置身于威脅當中。
群體中的個體和他本人在行動上有本質的區(qū)別。其實在他還能理智地控制自己的行為時,其思想感情就已經(jīng)產生了變化。一個吝嗇鬼,可能變得非?犊,一個懷疑論者可能成為信徒,懦夫可能成為勇士,老實巴交的人成為暴力分子,這些所謂的變化都是顛覆性的。在那個值得我們記住的夜晚——那是1789年8月4日,法國的貴族們竟然激情蓬勃地投票支持取消自己的特權,假如他們單獨考慮這件事,估計沒有一個人會支持。
我們可以從上面的研究中得出這個結論:在情感以及由情感產生的行為上,個體可能表現(xiàn)得比群體好,也可能比群體差;在智力上,群體總是低于單獨的個體。有一點非常重要,這和當時的環(huán)境氣氛有關,也就是群體接受了什么性質的暗示。如果只從犯罪心理學的角度對群體進行研究,那么我們并不容易抓住這些性質。群體,經(jīng)常具備犯罪的屬性,但也經(jīng)常具有英雄的屬性。群體是一種信仰或教義,為了最終的勝利,可以義薄云天,舍身成仁殺身取義;面對生死存亡,可以激發(fā)無限熱情,扛下重任;可以激發(fā)出難以想象的士氣,比如在十字軍時代的人們,自己根本沒有裝備和糧草,卻敢于向異教徒征討基督教的墓地,又比如,1793年,那些挺身而出保衛(wèi)家國的人們。這是都是獨立的個人做不到的。
我們自然得承認,英雄主義的行為包括無意識的因素,而且歷史正是這種英雄主義書寫的。假如民眾沒有激情,總是非常冷漠的樣子,那么就不可能做出令人震驚的行為,他們的事跡也不可能載于史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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